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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大概有多高(华为最高管理者)

  • 2023-05-03 22:28:27

孟晚舟大概有多高(华为最高管理者)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孟晚舟大概有多高的一些知识点,和华为最高管理者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孟晚舟到底犯了什么罪

看了一下回答,没一个说得出美国控告孟晚舟的是什么罪,基本就是一副悲愤满腔“美国就是忌妒华为的5G,才陷害孟晚舟的”,其实5G并不是什么外星黑科技,华为能做其他国家一样能做,无非是时间快慢的问题,美国和欧洲已经有了5G技术。

孟晚舟究竟犯了什么法,在现实中问一百个可能99个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简单来说就是华为在美国做生意,其中芯片等技术是来自美国的。使用这种技术是有着很大限制的,其中一项就是不能把含有美国技术的设备出售给在制裁名单的伊朗。

华为当然不能光明正大的把机械和技术出售给伊朗,于是在香港成立了一间名为Skycom的公司,通过这间子公司向伊朗出口技术。但纸包不住火,虽然华为对美国声称Skycom现在已经不是它的子公司,但美国很快就查到了Skycom是使用华为邮件地址、管理层也是华为员工等相关联的信息,货款给华为的汇丰银行因此受到数以十亿的罚款。而孟晚舟的罪名正是通过虚假陈述向汇丰等大型金融机构借贷。本来美国也无法拘捕孟女士,但她刚好在加拿大,美国司法部就使用了长臂管辖的方式向加拿大申请把她逮捕移交到美国。

孟晚舟罪名成不成立,如果她被引渡到美国,经过司法程序才能裁定。引起很大争议的是:美国要求引渡孟晚舟究竟合不合理?

孟晚舟行为构成在加拿大法下的”欺诈“,因此符合引渡下的”双重犯罪“标准。

大家可能都知道,国际上刑事引渡有个普遍适用的法则就是”双重犯罪“。啥意思呢,就是如果一个行为在申请引渡的国家是犯罪还不够,还需要在被申请引渡的国家构成犯罪,才能被引渡到申请引渡的国家去出庭受审,加拿大也是实施的这个原则。美国认为孟晚舟犯了罪,所以申请在加拿大引渡她去美国受审。

因此加拿大法院的判决的关键是就要判定孟晚舟对汇丰银行隐瞒华为在伊朗从事经营的行为是否在加拿大法下也构成”欺诈“罪名。根据美国指控,孟晚舟为了帮助华为从汇丰获得15亿美元的贷款,提供了和华为在伊朗营业上的故意不当陈述构成了欺诈,从而汇丰遭受了十亿美元级别的罚款。

孟晚舟的辩护律师的立场很简单:因为加拿大对伊朗没有制裁,所以不管孟晚舟对汇丰有没有故意隐瞒的行为都没有关系,因为如果你不考虑美国的制裁法律的话,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不会对银行产生责任。

而”欺诈“在加拿大法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知悉自己的行为是故意不当陈述;知悉自己的行为会给接受故意不当陈述方带来损害。

加拿大检察机关的立场则是:即使不考虑美国的制裁伊朗法律,孟晚舟的行为也构成了”欺诈“;判定是否欺诈,不能够排除考虑国外法律。

加拿大法院的判决,如果只看第一部分,法院是没有支持加拿大检察机关的立场的:加拿大法院认为,如果不考虑美国制裁伊朗的法律,只考虑孟晚舟的行为的话,在加拿大法下并不必然能得出其行为会给汇丰银行带来损害。因为加拿大法律下的”欺诈“罪名,需要在行为和损害后果建立关系。

如果只看到这里,那么你会认为孟晚舟可能会胜诉?

但是,接下来加拿大法院转过来说,在考虑加拿大法下是否构成欺诈的时候,需要考虑美国的制裁法律。法官举了个例子,说孟晚舟的辩护律师说因为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制裁的法律,因此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不会对银行产生责任,因此加拿大法下”欺诈“罪名是不成立的。但是,法官说,你不能这么考虑,你应该考虑的是如果一个受制于美国制裁法律的银行在加拿大开设的分行因为孟晚舟的行为会不会遭受损失。明显的,如果是美国的银行在加拿大开设的分行的话,会因为孟晚舟的行为遭受损失。因此这就符合加拿大法下”欺诈“的罪名了。然后加拿大法院用了很长一段篇幅说为啥在考虑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是否构成“欺诈”罪名需要考虑美国的制裁法律。说如果不考虑的话,就会严重限制到加拿大国际义务的履行,也会给犯罪者带来更多可能逃避惩罚的机会;至于孟晚舟律师团队所说的,如果考虑美国制裁法律实际上导致了美国法在加拿大的适用,法院的观点是加拿大的法院有权考虑这些法律是不是和加拿大所倡导的基本价值观符合,是否不公平和不当的剥夺了被诉者的权利,而在孟晚舟这个案子下,加拿大法院认为这两点都是能通过的。

因此,在考虑美国制裁法律的情况下,加拿大法院认为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下构成“欺诈”。

最后只想说,这是华为或者孟女士和美国、加拿大之间的司法纠纷,不必上升到国与国的政治角力。而孟女士也无须你我这样的普通人关心,她有财力也有资源和加拿大、美国打官司;也无须关心她是否能回家,因为加拿大的豪宅也是她的家之一。

华为最高管理者

华为作为一家世界级的企业,2018营业收入超过7200亿,这个体量已经跟一个省级的GDP差不多得了,不过创造这么多营业收入华为只用了18万左右的员工。而在这18万员工当中,不同的人所属的部门是不一样的,因为华为有很多事业群,不同的事业群都有相关的负责人。

华为最高总裁只有一个任正非,下属业务部门还有N多总裁,华为现在执行的是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职务,从1987年创办至今,华为的组织架构图一共进行过四次调整,最近的一次调整为2013年度,一直沿用至今。

目前股东会是华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增资、利润分配、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董事会是华为公司战略、经营管理和客户满意度的最高责任机构,承担带领公司前进的使命,行使公司战略与经营管理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常务委员会由轮值董事长主持,轮值董事长在当值期间是整个华为公司最高领袖(名义上比任正非还高)。

华为集团目前的高层

根据华为2018年的年度报表显示,华为目前的整个集团高层为:

董事长:梁华;

副董事长:郭平、徐直军、胡厚崑、孟晚舟,除孟晚舟外其余三人是轮值董事长。

常务董事:丁耘、余承东、汪涛

董事:徐文伟、陈黎芳、彭中阳、何庭波、李英涛、任正非、姚福海、陶景文、阎力大候补董事:李建国、彭博、赵明。

华为这些高层又分别在华为集团内部分管哪些业务呢?

1、董事长梁华:目前兼任集团首席财务官CFO(暂代孟晚舟)。

2、副董事长郭平:为轮值董事长之一,兼任财经委员会主任。

3、副董事长徐直军:为轮值董事长之一,兼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

4、副董事长胡厚崑:为轮值董事长之一三,兼任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

上述董事长和轮值副董事长主要领导公司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运营,负责整个公司的发展与运营。

5、副董事长孟晚舟:华为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主要负责华为公司的财务运营及管理。

6、常务董事:丁耘(运营商BG总裁)、余承东(华为消费者BG总裁)、汪涛(产品投资委员会主任)。

7、董事:徐文伟(战略研究院院长)、彭中阳(总干部部部长)、何庭波(华为2012实验总裁、海思总裁)、任正非(华为集团创始人及CEO,负责整个公司的战略发展)、陶景文(质量流程IT总裁)、阎力大(华为企业BG总裁)、姚福海(首席供应官、集团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全球采购认证管理部总裁)、陈黎芳(公共及政府事务部总裁)、李英涛(网络产品与解决方案总裁)。

8、候补董事:李建国(制造部总裁)、彭博(未知)、赵明(荣耀总裁)。由于候补董事未在华为的官网具体罗列其任职情况,网络上也搜不到候补董事彭博的任职,所以暂时未知。

值得一提的是,华为是员工持股,股权非常的分散,基本上没有大股东,所以说董事长的权力并不大,董事长,董事会只是一个象征而已,所以说任正非作为华为的总裁,他拥有最高的权力。

孟晚舟事件的来龙去脉是什么

孟晚舟事件的起因,是和汇丰银行有关的。

汇丰银行涉嫌给墨西哥毒贩洗钱,被美国司法部给盯上了,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汇丰银行就选择了出卖客户的信息给美国交换。

他们就把孟晚舟、华为和汇丰银行里的流水账单等信息,给了美国。

美国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他们觉得孟晚舟和伊朗有业务往来。

要知道最近一些年,伊朗和美国一直都是在搞事情,美国为了制裁伊朗,出台了限制伊朗的经济措施。

不让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和美国相关的产品出口到伊朗,否则,就是违法犯罪。

根据汇丰银行提供的一些信息,他们查到孟晚舟和伊朗有业务方面的往来,所以,就断定孟晚舟涉嫌“银行欺诈”。

因此,在孟晚舟到达加拿大之后,美国就让加拿大逮捕了孟晚舟。

这就是孟晚舟被抓的表面上的原因。

实际上并非这么简单!

为何美国要抓住孟晚舟不放呢?

原因就是他们想要打压华为,因为华为在5G基建方面取得的成就,在全世界是遥遥领先的,而且是占了很大的市场份额的,这个在未来是能够冲击到美国的核心产业的。

美国不容许任何人在高科技方面比他们做的更好。

5G之前的通讯方面的基建基础,都是在西方,都是以美国为主。

但是,以后就不一定了,有了通讯基建这个设施。说白了就可以在这个基建上搭建更多的高楼大厦了。

事实上现在的腾讯、阿里都是建立在美国通讯基建的基础之上高楼大厦。

这也就是所谓的空中楼阁,若是美国想要打压腾讯和阿里,也是很容易的,基建一扯掉,这些空中楼阁就全部倒塌了。

5G出现之后,若是再想建新的高楼大厦,肯定就是在华为搭建的平台上了,因为华为的5G是全世界最好的,影响力是最大的。

美国害怕华为未来冲击到他们的核心产业。

因此,他们要打击和限制华为,扣押孟晚舟,就是想要获得华为在5G方面的技术,事实上这个绑票人质的方式,根本是行不通的。就如同任正非所说的,任何人都是不能阻止华为崛起的步伐的。

现在孟晚舟的人是在加拿大,美国一直想要把孟晚舟给引渡到他们国家去,事实上就是为了对华为进一步打击。

姚安娜身高体重是多少

姚安娜(姚思为/AnnabelYao),天浩盛世旗下中国籍女艺人,身高170cm,体重50kg,1998年1月14日出生于云南昆明,2020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电脑工程和统计数据专业)。

姚安娜是任正非和第2任妻子姚凌所生的女儿,姐姐是孟晚舟。姚安娜从小学习钢琴、音乐等艺术,15岁的她曾在上海金宝龙芭蕾舞教室学习芭蕾舞,当年就获得了英皇芭蕾RAD最高级。

2021年1月10日,姚安娜和北京天浩盛世签约,随后宣布出道,也发布了自己演唱的第一首歌曲《BackFire》。同年4月,她参与了湖南卫视体验节目《中餐厅5》的录制。

如果无罪释放,孟晚舟应当得到多少政府赔偿[捂脸]

这件事华为肯定要向加拿大索赔的,前后被无端囚禁了500天,以孟晚舟的身份,以及受到的心理压力和公司损失,要几个亿的加拿大元,也不为过,因为加拿大的做法太过分了!

5月27日,加拿大高级法院就孟晚舟是否从加拿大引渡到美国案件中一项关键法律环节的判决作出宣布,到28日,法院将宣布孟晚舟是否构成“双重犯罪”。如果不构成“双重犯罪”,孟晚舟就可以回家了。

很明显,这是走法律过程。

孟晚舟的案件,完全是美国幕后操纵加拿大对华为的重力打击,是一个国家利用政治手段对一个世界知名企业的狙击,美国政府是希望借加拿大之手逼迫华为交出5G技术,以此消除华为对美国的技术领先优势,让华为从此一蹶不振,对美国失去威胁。所以这根本不是法律范畴问题,而是政治阴谋通过法律手段压迫商业科技的问题。

加拿大应美国之邀扣押了孟晚舟女士,为了顾及国家面子,没有答应美国的引渡请求,以调查为理由,限制了一位企业高管500天自由,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国家都不被允许。不过,孟晚舟现在还没有安全回国,因此她的律师团队第一个任务是让她尽快离开加拿大回到中国,至于索赔要求,等孟晚舟脱身之后,一定会向加拿大法院提出,不会就这么算了,无论从哪方面看,合理合法,国际网民都会支持这么做。

当然,索赔不是目的,华为也不缺那几个钱,目的是要让加拿大政府为自己的无礼、非法举动付出代价。中国外交部就此已作出严厉声明,敦促加拿大放人,如果加方一意孤行,恐怕国家就会出手了,因为这已经不单单是华为一家企业的问题,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中方反制加拿大的手段很多。

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就发生过类似事情,高管被拘禁,公司无奈之下被通用强迫收购。美国企图通过那种手段对付华为,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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