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浅王八多的故事一只温柔的大鱼的传说
- 2023-05-04 22:05:3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水浅王八多的故事一只温柔的大鱼的传说这个问题,人红是非多下一句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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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董超、薛霸的结局是什么
不死的董超薛霸
一滴水珠可以照见太阳的光辉,一对警察可以观察宋代的兴衰。这“一对警察”指的是董超、薛霸。
董超、薛霸在《水浒传》中是那种令人过目不忘、深恶痛绝的小人物。
董薛二人在金圣叹评点的七十回本里,从第七回出场到六十一回丧命,虽只露脸两次,其影响却贯穿全书。从野猪林到大名府,从豹子头到玉麒麟,两次使命,两起事件,却是一样的阴狠邪恶,一样的灭绝人性。可怜东京英雄、河北豪杰,一旦落入这两个贼徒手中,纵使你英气冲天,武功盖世,也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董薛二人在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穷凶极恶、狼心狗肺方面,的确难辨高低,不分轩轾,真可谓一丘之貉、一对坏蛋。
因此,对于董薛二人,已经没有必要从自然属性上加以区分,只须把他们看作一组代码、一组符号,看作北宋时期司法黑暗的象征,这就够了。
正是这两个披着公安外衣的贼徒,凭仗着国家机器的权威,一笔不苟地书写着北宋的腐败,一笔不苟地书写着专制的兽性。在以赵佶为班长,以蔡京、高俅、童贯为成员的领导班子治下,出现一些董超、薛霸之类的公务员是不可避免的。
在专制社会的任何环节,公权力都会找到寻租机会。董薛二人的角色,类似于今日押解、转移刑事犯人的刑事警察。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职业的选择并无对错之分。林卢冤案的始作俑者并非董薛二人,押解林卢到远恶之地,都是上级差遣,这样的使命并无大错,错的是董薛二人徇私枉法,谋财害命。
在当时的社会中,处于权力顶峰的高太尉,处于权力中层的蔡知府,处于权力基础的时知县都是如此,在北宋的司法系统中,董薛二人只能算神经末梢。俗话说:“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董薛二人虽然处于政权底层,却具有不可替代的“现管”之便,也就有了生杀予夺的“临机”之权。高太尉身居权力中枢,意欲谋害林冲,也只得指使心腹陆虞侯给董薛二人送上10两金子,并承诺事成之后再送二人10两。(第七回)押解卢俊义去沙门岛,夺妻害主的前管家李固,没有权力作后盾,只能在利益上给好处,首先送给每人一锭大银,并许诺只要杀了卢俊义,再送上50两蒜条金。(第六十一回)
董薛二人的行径,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其物欲,正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水火棍——专制政权的国家权力象征,才调动出了他们作为人类的灵魂深处最原始、最阴暗、最邪恶的因子。
董薛二人在宋朝的官场上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他们虽然不是官,但也算作吏;虽然不是县官,至少也是“现管”。名闻天下的武师,远近驰名的富豪,一旦落在他们手里,“英雄天下尽归吾”的快感就会油然而生。
英雄也有今日,豪杰又当如何,都成了他们砧板上的鱼肉、竹笼中的鸟雀、猛兽的猎物,残酷地侮辱他们,暴虐地折磨他们,才能满足其平日只能仰望、只能流涎的自卑心理。技术含量不高的开水烫脚,先施于林,后施于卢,他们的痛苦呻吟,他们的艰难步履,他们的乞求陪情,他们的求生不得,都灌溉着、滋润着这种邪恶的毒火,让其感到满足,让其感到解气,让其感到平衡。
汉初开国元勋绛侯周勃见疑入狱,出狱后感叹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史记》卷五十七)产生这种感受的恐怕也要加上亲身体验过的林冲和卢俊义。
但凡这类歹徒或恶人,往往有着独特的生存能力,兼备着狼与狗的两种品性。先说其狼性。不论你是平民百姓还是英雄豪杰,只要犯在他手里,就会成为其砧板肉、碗中食,喝斥、责骂、侮辱、摧残,无所不用其极。在林卢面前,董薛二人充分暴露出狼性的一面,其阴狠、残忍、恶毒、狰狞,无不登峰造极。无论你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还是河北三绝、北京首富,“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川被犬欺”,成了难以逃脱的历史宿命!再说其狗性。
大凡这种人,往往如同官家养的看门狗,见到高官,唯唯诺诺,献媚邀宠;见到乞丐,狗仗人势,狂吠不已。陆谦为害林冲,先约董薛密谋,双方初次见面,陆谦自报家门,一听是太尉心腹,董薛二人立刻象狗一样,满脸堆笑,诺诺连声,连连以“小人”自称。他们谋害林冲,决不仅仅因为区区10两金子,而是有了一个为权门效忠的绝好机会。
金圣叹曾在书中写下这样的批语:“最先上梁山者,林武师也;最后上梁山者,卢员外也。林武师,是董超、薛霸之所押解也;卢员外,又是董超、薛霸之所押解也。”由此可见,董薛二人对于这部书的特别意义。
有人说,《水浒传》是一部农民造反的书,有人说《水浒传》是一部主张招安的书,我以为,《水浒传》是一部揭露腐败的书。
北宋末年,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然而,从官方到民间,从高层到基层,从制度到精神,在这个“宣和盛世”里,隐隐体现了一种末日来临的堕落光景。林卢都属“逼上梁山”,性质却截然不同,林为官府所逼,卢为梁山所害。但在充军的经历上,却都共同遭际了董超、薛霸两个魔鬼。董薛二人作为专制政权的末梢,正是他们的为恶,才将林卢这类一流的英雄豪杰输往梁山。对于朝廷,他们有过错;对于民众,他们有罪恶;对于梁山,他们还有功劳。这样的看法自然会有异议。不过,董薛二人的两次使命,无论如何,都为揭露北宋末年的腐败提供了有力证据。
古代小说也是文学,同样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从古代文学描写的世道人心中,如能发现观照现实的镜子,未必都是坏事。这些年出现的监管对象因为“躲猫猫”、“喝开水”、“作恶梦”、“上厕所”等名义,在看守所或派出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否仍可看到董薛二人的影子?如谓董薛二人之谋害林冲,完全是执行高太尉的指令,作为执行者,二人情非得已,
就董薛二人来说,谋害林冲有来自中央高层(殿帅府)的指示(尽管这指示超越了开封府的判决)而“情有可原”,那么,谋害卢俊义则直接违背了梁中书的指示又作何解?我们说,董薛二人流年不利,野猪林害林冲因鲁智深坏了好事,得罪了高太尉,换了单位;大名府郊野,碰上浪子燕青,害卢俊义不成,丢了小命。情节无法假设,假如再给董薛二人一次机会,相信这两个贼徒仍会贼性不改,重操旧业,因为“佶京俅贯江山里,超霸二公可少乎?”本来就是肯定陈述句。
人红是非多下一句
通常单用“人红是非多”这一短句,没有约定俗成的下一句,要看当下使用的语境来接适当的下句。
例如:水浅王八多、落魄见真情、丑人多做怪、心黑仁德无。
你和下一届管培的工资差3k,你会辞职吗
为什么要用公司的失误来惩罚自己呢?就因为一口气吗?
你争这一时之气辞职了,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呢?我觉得没有任何好处,自己失去了一份工作不说,还失去了有可能将自己的工资补齐到同等甚至高于管培生的待遇的可能性,我认为如果真为此辞职了,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要说这样的公司也是无理无德,这样做的目的大概是以为工资能保密吧,其实工资是最不能保密的,你招应届生多少钱,大家看的清清楚楚,千万不要把老员工当傻子,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傻。
一般来说,每年管培生的待遇肯定是随着市场水平水涨船高的,这并没有可疑惑的,公司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采取工资竞争优势这是非常能够理解的事情,否则真不可能为自己招揽到人才。
但这样做的公司,肯定也会考虑到往届管培生的感受,毕竟新一轮的毕业生如果高工资进来了,在内部就会行为倒挂的现象,外部是有竞争力了,但是内部没有公平性可言了,聪明的公司肯定不止为了吸引人才,更多的是要稳住现有的人才,如果大家都知道了这样的操作,肯定是会以辞职相逼公司的,公司最后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难以应对这样的场面。
但如果公司迟迟没有对往届生进行薪资调整激励计划,任由这种工资倒挂现象产生,我觉得在这个时候更不能轻易辞职,这就是典型的自损利益。
正确有效的做法应该是,联合所有管培生一起联名向公司申请,要求加工资,不说超过应届生,至少要与应届生工资保持一致。你放心,这种情况下联合大家,很容易获得团结,大家在利益面前一定会惊人的团结,并且这种一定会团结可以团结的所有力量集体“要挟”公司,这样的结果已经可以预判,就是公司只有就范,最终乖乖的加薪,他不可能和这么多人对抗的,最后,这样就很轻松的为自己赢得了加薪的机会。
不要犹豫,更不要辞职,就这样去做吧,别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这是能让自己加薪的大好机会,最终,你会感谢公司花这么大价钱招人的。
春风HR,专注分享人力资源和职场信息,如果对你有一点帮助,欢迎点赞、转发。为什么有人说一百年之前,鱼是取之不尽的
“一百年之前,鱼是取之不尽的”这句话乍一看有些夸张,但其实说的是事实。不过,在自然界中,动物都在食物链之中互相的克制,所以并不会发生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物种泛滥的问题。那么,“100年之前,鱼是取之不尽的”这句话究竟有没有科学依据呢?我们一起来聊一下这个问题。
显然我们无法回到100年前,而且现在活着的人也极少有知道100年前的情况的,但其实,不需要回到100年前,回到30多年前就与如今大有不同。那时候,农村还是青山绿水的,在农村附近的一些野生水体内(小河、野塘等等),有着丰富的动物资源,尤其是鱼比现在就多得多。
记得小时候,我们老家东边有条小河,每年夏天,我们都会在里面摸鱼,那个时候拿一个玻璃的罐头瓶子,半个小时就能用小鲫鱼和麦穗鱼装满,拿回家简单的一处理,煎一下,别提多香了。还有小河附近的一个野塘里,那里面可是藏着大鱼的地方,那个时候用一个大头针,在火上烧一会,然后用钳子将它弯曲一下就能得到一个鱼钩,之后找一根细长的树枝,一条尼龙线,就能制成一个简易的鱼竿组合。去到池塘旁边,用一块石头在潮湿的地方一挖,就能得到天然的鱼饵-蚯蚓。之后,只需要钓一两个小时,半桶鱼是少不了的。
而如今,在十几年前,村东边那条小河就已经干涸了,而那个大池塘,也变成了一个“臭水池”,每年的夏天还总是会干涸上一段时间,就更不用说里面的鱼了。
因此,仅仅是30年的时间,野生水体内的鱼就已经从“取之不尽”到了“枯竭”了。
那么,为何100年前,鱼是取之不尽的呢?首先,这与人对大自然的索取有关,简单的说就是与捕鱼有关。在100年前,新中国还没有成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是比较困苦的,而鱼在当时虽然能够给人提供蛋白质,但是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当时,显然是粮食更能给人力量,而且比起抓鱼来,在农田里忙才是正事,因此,在当时,除了小孩子和不务正业的人,几乎很少有人会去河里抓鱼。
而小孩子抓鱼都是少量的,而且除了一些学生的假期,鱼儿全年基本上都可以自由自在繁殖和生存,因此,捕鱼的人少,让自己的鱼有了足够的繁殖空间和生存空间。
当然,除了捕鱼的人少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工具。在以前,人们抓鱼,大多数是赤手,对于小孩子来说,最多是捡家里或者垃圾堆里的破纱窗,当个简易小鱼网,剩下的就是自制的鱼竿钓鱼了,所以,对于野生水体内鱼类的整体种群数量来说几乎是没有影响的。
之后就是环境问题了。在以前,我国工业相对落后,尤其是农村地区,几乎可以用山清水秀来形容,而且以前农药使用也比较少,这样也不会污染野生水体,所以在如此的环境下,鱼类的生存是积极的。
最后是水利设施的问题,我国的水利设施基本是都是建国后开始建造的,我们以我国的长江为例,作为我国乃至亚洲最长的河流,长江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通过多样性的生物,也哺育了长江两岸的数代人。给大家看一组数据,早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仅仅是长江干流的鱼类年捕捞量就超过了40万吨,这就相当于一天的捕猎量就超过了1000吨。
综上,在100年前,人对野生水体内的鱼捕捞量较少,对野生水体的污染也少,造成了鱼类在以前量大到了“取之不尽”的地步。
100年后的今天有什么变化?从野生水体鱼类的变化来看,最大的变化就是目前许多野生水体已经面临,无鱼可捕的现状,而且即使在一些原本鱼的种群数量密集的水体内,它们的数量也已经骤减到了不足之前的千分之一。那么这是什么造成的呢?有3个主要原因:
第一:捕鱼手段变化。
以前的人捕鱼,基本上都是用手摸,但是,如今不同了,“地笼”、“绝户网”、甚至是“电鱼”层出不穷,让一个水体内的鱼几乎会被捕杀殆尽,这样逐渐的就会失去可以繁殖的个体。
第二:捕捞量变化。
以前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低,工作比较繁重,既没有多少人有时间去抓鱼,也没有多少人去买鱼。但是如今不同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买鱼几乎成为了常态,所以市场上对鱼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在没有大范围和大规模的养殖之前,这些鱼基本上都是从野生水体中捕捞的。我们还是以长江为例,在20世纪50年代,年捕捞达到了40多万吨,就这样过了不到30年,再加大捕捞的情况下,长江干流的年捕捞量才仅有30年前的一半。到了2011年后,更先进的设备也没能增加捕捞量,反而降低到了年8万吨,也就是说仅仅五六十年的时间,人们就把长江的鱼几乎捕捞殆尽,而这恰恰也是长江宣布禁渔的原因。
第三:水利设施的修建。
其实长江的鱼类的减少,除了与过量的捕捞有关外,与水利设施的修建也有一定的关系。因为长江流域中有许多洄游性鱼类,它们往返于大海和长江之间,产卵繁殖。而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我国就开始了在长江上建造大坝,这些大坝的存在虽然对两岸的人们是有利的,但是却阻断了鱼类天然的洄游通道,使得它们被分割开来,进一步的加剧了鱼类的减少。
总结100多年前,我国的鱼确实可以用“取之不尽”来形容,这是因为当时人对鱼的捕捞量小,对环境的破坏也小。但是,如今100年过去了,许多野生水体内已经无鱼可捕了,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的需求量大了,捕捞量大了,反而环境污染和破坏加剧了,最终导致的。
面对这种现状,我认为不仅仅是长江,其他的野生水体也要禁止一些人用网具捕鱼,只允许简单的垂钓,再在环境污染上下下功夫,这样才有望逐渐回到水里有鱼,山清水秀的以前。
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你所在职业中每天做的事吗
炒作,炒作,炒作。
本质极品的上佳素材,尽可能保持本色,技术运用要拿捏分寸,掌握火候。
稍逊的中等素材,添油加醋,略以佐料辅味,施以改良接近类似本味。
牵强应用劣质素材,佐猛料,弃原味,喧宾夺主,掩盖本身异味,以平常大众能接受的突出调味,弄假成真,非本味为佳品,方显炒作之功力。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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